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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鬆綁帶來競爭力 台灣通訊學會6月6日舉辦研討會探討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

發布時間:2022-12-27 11:21:50

鬆綁帶來競爭力 台灣通訊學會6月6日舉辦研討會探討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

 

台灣通訊學會今日(6月6日)舉辦「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從數位匯流宏觀角度探討如何營造視訊傳播平台的公平競爭環境。學者分別呼籲鬆綁黨政軍條款、降低有線電視管制強度、討論CATV與IPTV監理方式,並呼籲政府應思考降低管制成本以利業者提供消費者更優質的收訊服務及觀影內容。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與會貴賓大合照_攝影陳宇暘

 

台灣通訊學會劉柏立理事長於致詞時表示,美國、日本、歐洲為因應數位匯流趨勢,自1996年起便開始調整監理政策,降低CATV及IPTV管制強度,讓整體產業有規模與競爭力,例如日本透過國家政策積極推動光纖網路建設,而歐美等國的CATV業者也在寬頻網路建設方面貢獻顯著。反觀台灣直到去年12月底才完成CATV全面數位化,發展進程明顯遲緩。劉柏立建議現有的「有廣法」應及時調適以符合數位時代的監理新思維,此外,台灣參考「歐盟2003年通訊法」的精神制定 「電信管理法」,並提供IPTV營運解套方案,未來在相關子法或有更明確合宜的鬆綁空間,但就數位匯流的觀點,CATV與IPTV同屬多頻道付費電視屬性,且在技術中立的概念下,CATV是否亦得適用「電信管理法」,比照IPTV待遇,值得思考。最後,他提到今年9月日本將舉辦世界杯橄欖球賽,已確定由NTT docomo利用5G技術提供賽事轉播,從傳統的電視事業改由電信事業擔綱轉播,這個訊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與啟示。

 

NCC陳耀祥代理主任委員致詞時表示,5月31日電信管理法通過後仍有許多問題待解決,包括50幾條待修的子法。而不斷進步的科技與商業模式將持續衝擊當前的平台競爭形勢與公眾使用行為,尤其是公眾使用益趨頻繁的OTT平台,既有的IPTV(MOD)更已對傳統有線電視的經營形成莫大挑戰。而NCC也會持續致力於:促進有線電視、IPTV、OTT之間的良性公平競爭;對OTT TV採取必要監理;對媒體壟斷的必要管制;以及對頻道授權與上下架機制的規管及頻道代理商機制的規管等。

 

政治大學劉幼琍教授主持主題座談會 學者呼籲鬆綁黨政軍條款、降低管制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元智大學周韻采教授於引言中表示,有鑒於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的市場規模差距逐漸拉近,修改MOD規章允許組頻之後,對有線電視將出現競爭效果,她建議,主管機關NCC應審慎評估鬆綁特定視訊平台出現的管制效應,可能造成對其他平台的偏倚,也應全面鬆綁所有不適合跨平台競爭的視訊產業規範,包括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包括讓業者自選開放性平台或封閉性平台,才能促進彼此間的良性競爭,從而提升消費者福祉。

周韻采表示,根據21世紀基金會5月進行的最新民調,發現各收視平台的普及率中,有線電視仍為國內最大視訊平台,其次為37.4%的開放式網路電視及視訊網站(如youtube),第三為21.6%的MOD,至於OTT則有3.1%的普及率。近一步分析發現,當MOD可自組頻道使提供的內容相近時,將同時引發價格戰。而同時訂購有線電視與MOD服務者因中華電組頻而退訂有線電視的比例預估將高於MOD,預估有線電視損失的客戶最高可達 1,657,204 戶,但MOD服務僅流失 428,964 戶,將有損於有線電視產業。

 

前NCC委員、世新大學何吉森教授從有線電視內容授權機制談起,他提到,政府可資運用以監督市場的工具包括競爭管制及經濟管制兩種方法,競爭管制主要避免市場力量濫用而侵害到市場競爭機制及市場參與者之權益,而經濟管制的除了糾正市場失靈導致之無效率外,亦被期待達到更多分配正義,如公平、普及與市場穩定發展。何吉森舉NCC介入TBC與民事授權合約案為例,兩家業者因授權協商未果,申請調處仍未合意,而後NCC動用有帝王條款之稱的有廣法第53、63條欲解決問題,後來TBC對NCC的5次處分向行政院提訴願,皆因NCC過度介入市場自由而獲得撤銷。何吉森表示,有時不作為亦是一種作為,此案應透過不斷溝通調處,讓市場自行找到出入,效率雖慢,但NCC既是獨立機關,就應抱持著不輕易介入市場的態度,避免以高權過度臆測或嚇阻,破壞市場秩序。公平會則應以互補的立場,協助NCC督導業者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消基會副秘書長、台灣大學林宗男教授認為,探討視訊產業公平競爭機制前,應先回歸到消費者身上。內容業者在市場機制下分到的利潤並不足以支撐發展優質傳播內容,如有線電視最常出現成本低的談話性節目,或是不斷重播的老舊節目,若內容業者若沒有好的、吸引消費者的內容,整體傳播市場並不具備有效競爭力,另一方面,收視人口逐漸老化,年輕一代的觀看方式已從傳統有線電視轉移到網路視訊平台,若持續維持現況,有線電視前景堪憂。

 

政治大學許文宜教授認為,政策應該是活水,幫助解決問題,而不是繼續製造問題。許文宜回溯2015年研究「世界先進國家有線電視與新興視訊平台之監理政策」,四年前提出的相關建議截至目前卻沒有絲毫進展。她認為,整體視訊傳播領域現階段最大的問題是政府的執行順序,還沒有鬆綁黨政軍條款就先開放MOD自組頻道,導致MOD陷入有廣法第五條的困境。第二,生態是連動,不能只處理單一產業,應該將CATV跟IPTV等視訊產業放在一起思考。

 

東吳大學章忠信教授表示,若要探討公平競爭機制,應先將沒有被管理的納入管理、原本被管理的要被鬆綁,讓兩者站在公平競爭環境下發展。他也從智慧財權授權機制切入,提到台灣五月初修正著作權法,能開始處理非法機上盒及APP廠商,透過法律確保競爭環境公平性。針對權利人壟斷授權可能導致市場不公平競爭的問題,章忠信以美國與歐盟為例,美國的MMA法案(音樂現代化法)可以用法定授權或強制授權方式打破權利人壟斷造成的不公平,傳達出不想讓公平法進來的意味。而上個月初歐盟通過著作權指令,從過去要求平台技術中立卻無法有效控管非法內容的不當得利,到現在,要求平台必須取得內容方的同意才可上架,透過著作權集體管理,讓資源有效利用。

 

政治大學張崇仁教授以收入與成本角度切入,現有規範有線電視每月每戶不得收取超過300元的費率,源自1970年代共同天線營運方式,引用當時報紙訂閱金額計價,卻持續沿用了將近30年沒有調整。另一方面,NCC規定每個頻道每天在5點到11點間要有40%新生節目,一天2.4小時,一年876小時,若以將節目製作成本以一小時一百萬計算的話,一年下來要8億7千萬,他質疑哪個業者能夠有這般穩定的收益?而文化部每年補助節目製作僅350小時。若業者的收入無法用於內容製作,消費者必定會流失,他建議政府應該先從消費者的需要去思考政策應該如何修訂,而不要設定過高的管制成本。張崇仁認為,整個政策技術快速進展,法規卻出現相當大的斷層。世界各國對內容管制皆採取非常低度,僅關注反媒體壟斷、無歧視內容、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不影響國家安全,此外就不另外立法管制,反觀台灣,卻仍在乎管制中的細微末節,而不關注整體產業應如何發展。

 

台北大學黃銘輝教授從行政管制角度分析,整體視訊平台屬於同一個競爭市場,規範密度應該要更接近,但目前引起的爭議源頭來自黨政軍條款。他表示,黨政軍條款的時空背景,是為了揮別威權時期黨政軍掌控媒體的痛苦經驗,但在今日,卻是視訊平台爭執的源頭。他建議應該要盡快修訂、鬆綁黨政軍條款,而不是繼續使用法律解釋。NCC也應盡量鬆綁目前對CATV過度的管制。

黃銘輝認為,2006年NCC第73次會議把MOD定義為開放平台,讓MOD不用面對有廣法內的黨政軍枷鎖,能夠擴展開放平台營運模式,相當有智慧,此解釋更成為MOD在法律上的護身符。然而,在背後法律沒有更動的狀況下,今年1月NCC決議開放MOD可以自組頻道,反而使MOD從過去的平台成為媒體,將受到有廣法黨政軍條款限制。此外,IPTV面對有線電視剪線潮,應思考是否仍要攻進CATV產業,或是如先前與Netflix合作,開闊更多視訊服務領域找出新的營運模式。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主席劉柏立理事長致詞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NCC陳耀祥代理主任委員致詞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政大劉幼琍教授主持主題座談會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元智大學周韻采教授引言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前NCC委員、世新大學何吉森教授與談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台灣大學林宗男教授與談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政治大學許文宜教授與談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東吳大學章忠信教授與談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政治大學張崇仁教授與談_攝影陳宇暘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我國視訊傳播公平競爭環境】台北大學黃銘輝教授與談_攝影陳宇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