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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世足場外賽熱烈交流 台灣通訊學會探討國際運動賽事轉播議題

發布時間:2022-12-27 11:21:50

圖說:台灣通訊論壇2018與會貴賓合影 攝影/王弼正

 

 

台灣通訊學會今日(9月14日)於台灣經濟研究院舉辦「台灣通訊論壇2018」,關注本屆世界盃足球賽相關的轉播代理權議題。會中邀請愛爾達電視執行長陳怡君發表主題演講,主題座談會則邀集產官學專家,以有線電視、智慧財產權、科技法律等不同面向切入,就運動賽事轉播牽涉的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衡平展開熱烈討論。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劉柏立致詞時表示,即將到來的5G具備高速率、高容量、高連結、低延遲、低耗能等技術特性,也唯有5G能滿足8K超高畫質的傳輸需求、身歷其境的賽事觀賞等創新應用,其服務的內涵已難由電信事業獨自主導,未來將是電信事業與非電信事業進行策略結盟,共創雙贏的藍海時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詹婷怡則於致詞中回應,5G將是帶動商業與社會數位化轉型的關鍵,廣電媒體產業必須提前成為「未來服務的提供者」(Future Service Provider)。而體育賽事轉播也是展現影像畫質及網路傳輸技術整合的絕佳機會,例如本屆世足賽中華電信MOD與愛爾達電視合作提供20場比賽的4K直播服務、英國廣播公司(BBC)以4K HDR的格式轉播全部64場世足賽事,並針對其中33場比賽提供VR格式。


愛爾達電視執行長陳怡君在主題演講中以「轉播體育賽事就像賭博」為比喻,揭露賽事轉播背後高額權利金與廣告效益回收之間難以預測的商業模式。她表示,愛爾達自2008年北京奧運才加入國際運動賽事轉播行列,屬於後進之輩,期間經歷3D、OTT、數位電視、4K轉播等新科技運用的快速演進,賽事轉播技術需求門檻不斷攀高,其取得成本也愈趨增加,更遑論水漲船高的權利金問題,面對高額成本與難以預料的收視率是否帶來廣告收入的平衡問題,她坦言,愛爾達在2016年里約奧運也曾賭輸,因此今年提早與中華電信MOD合作訂出戰略計畫,透過世足賽為MOD帶進12萬訂戶,為愛爾達網站帶進1億2千萬次瀏覽量。而開幕賽當天愛爾達及中華電信OTT平台發生瞬間湧入巨量點擊導致斷訊與客訴爭議,則是在30小時內動員公司全體同仁才順利化解危機。


主題座談會則由NCC新上任且曾經擔任消基會董事的鄧惟中委員及台灣通訊學會秘書長方修忠共同主持,6位與談人就有線電視、智慧財產權、科技法律等不同面向切入世足賽轉播議題,現場討論十分熱絡。


曾轉播7屆奧運及3屆世足賽的華視國際運動賽事資深主播謝昶易代表原受邀的華視總經理莊豐嘉出席,謝主播表示,過去無線台轉播每季奧運都虧錢,連沒有時差的北京奧運也是,無線台也不想賠錢玩下去,2012年倫敦奧運由新聞局補助才讓電視台播出,但收視不佳,2016年里約奧運沒有業者想繼續,幸好有愛爾達堅持,建議這些運動賽事應該由政府出面整合。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秘書長陳依玫指出,愛爾達以2億元取得轉播權,以廣告、授權商業模式難以回收成本,質疑是不合理的商業競爭,在國家體育政策發展及體育觀看人口的培養角度,建議政府應出面整合國內業者一起向國際足球總會(FIFA)、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等單位爭取談判合理費用取得轉播權。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理事長彭淑芬也表示,國際級的賽事轉播具備凝聚全民向心力之重要性,不應放任不公平的商業競爭影響公民權益,政府基於體育推廣政策考量,應兼顧觀賞人口普及化。


交大科法所兼任助理教授范國華律師表示,運動賽事轉播與消費者權益保障的問題,應先區分運動賽事是商業或非商業的差別,才進一步考慮商業角度下是否有壟斷問題,是否有侵害消費者的不公平定價或不公平對待其他競爭者。北科大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獨家代理權屬於市場機制問題,消費者權益保障是公共利益的問題,兩者的權衡仍應建立使用者付費的機制,長期來看才能提供好的內容,真正提升消費者權益,而主管機關應適度放手,短期規管未必適用於變化快速的傳播環境。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則呼籲,國內業者不應互相搶標導致轉播權利金愈趨抬升,主管機關若以全民利益考量,應建立合理機制整合國內業者,帶動產業成長。


 
圖說: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劉柏立為台灣通訊論壇2018活動致詞 攝影/王弼正
 
圖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詹婷怡出席台灣通訊論壇2018擔任致詞貴賓 攝影/王弼正
 
圖說:愛爾達電視創辦人暨執行長陳怡君發表主題演講 攝影/王弼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