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訊學會「防止媒體壟斷與匯流法草案研討會」3月31日於政大舉行,邀請韓國Inha University 教授Daeho Kim以「Media Governance in Korea in terms of Media Diversity」為題進行專題演講,分享韓國經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詹婷怡主委、翁柏宗副主委、陳憶寧、陳耀祥、何吉森等委員,以及五大電信業者代表、國內學者專家均出席參與討論。詹主委及多位委員表示,將研討會意見帶回參考,下週將完成數位通訊傳播法與電信管理法兩草案正式送出,希望法案能確實對應產業發展及民眾需求。
Daeho Kim教授指出,現階段,許多國家幾乎都在面對媒體產業發展與集中等問題,韓國引用德國媒介多樣性指標(Media Diversity Index),藉由測量收視率(Audience Share Index)和意見市場集中指標(Public Opinion Concentration Index)制定政策規範,維持韓國媒介多樣性。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特聘教授兼研發長劉幼琍提醒,由於韓國只有兩個新聞頻道,而台灣至少有16個新聞頻道,兩國媒體生態不同,因此韓國在防止媒體集中與鼓勵媒體多元的作法,未必可完全供台灣參考。
面對產業環境不斷變動,探討防止媒體壟斷議題,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彭心儀呼籲,應該回歸本質討論,務必先能明確界定市場,且反媒體壟斷不應被視為宗教信仰,「均弱」不等於「多元」,NCC制定出多重目標政策法規,也應注意不同發展目標之價值相互衝突等問題。針對防止媒體壟斷是否需制定專法,以及是否會產生法規疊床架屋的情形,會中亦多所討論。彭心儀認為,平衡產業發展與反壟斷考量,是主管機關需慎重面對的課題。
至於匯流法草案,台北大學經濟系劉崇堅教授等人提出許多法規整備周延性問題及建議,何吉森委員表示,會將各界專家與學者建議帶回NCC。此外,台大電信工程所蔡志宏教授針對智慧城市創新應用對匯流法規衝擊提出提醒,何吉森委員表示,匯流法將檢視這個部分,未來以需求導向立法,考慮以授權等方式進行,讓管制保有彈性。至於網路監理沒有罰則的部分,採取網路治理,主要讓產業與政府主管單位以共識方式監管,大家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