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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邁向5G時代 產官學研共議通傳前瞻(2018通訊傳播前瞻與挑戰研討會)

發布時間:2022-12-27 11:21:50

台灣通訊學會年度盛會「2018通訊傳播前瞻與挑戰研討會」1228日於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舉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詹婷怡、副主任委員翁柏宗等多位委員、行政院科技會報蔡志宏執行秘書、國內五大電信總經理、韓國最大電信公司Korea TelecomKT)社長Dr. Hyeon-Mo Ku、通傳法規政策資深研究員Dr. Jean Paul Simon等國內外產官學研重量級專家學者齊聚,針對「電信產業發展趨勢與關鍵議題」、「有線電視、新媒體產業發展趨勢與關鍵議題」、「5G時代電信產業發展、挑戰與需求」、「數據的創新應用與反競爭」等,共議我國通傳關鍵政策與產業前瞻發展策略。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暨國立政治大學研發長劉幼琍表示,「2018通訊傳播前瞻與挑戰研討會」為台灣通訊學會在106年度舉辦的第三次研討會,特別請到五大電信業者與會,共同討論5G的頻譜釋出、公平競爭等議題,有線電視業者也相當關注新媒體競爭與分組付費的規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詹婷怡表示,NCC的定位在於以寬頻社會來驅動社會轉換,透過傳播產業帶動整體的社會發展,但在科技進步的同時仍不可忽略其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台灣的ICT產業擁有充分的競爭力,行動網路的覆蓋率也是世界第一,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強跨領域以及其他部會的合作,提升台灣傳播產業的內容質量,鼓勵合作與多螢、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在後匯流時代,除了產業以外,政府與監理組織也要回應數位轉換與數位經濟發展 

行政院科技會報蔡志宏執行秘書特別指出,5G頻譜將在2020年釋出3.43.6GHz頻段,但目前頻段上仍有使用者,因此營運模式、釋出方式仍有待商榷。政府高度重視5G相關政策,在頻譜方面持續追蹤國內外進展,已經進行跨部會協商監理,但在更高頻段仍未有共識,相信能在未來一年交出相關計畫成績單。另一方面,政府也不斷在電信產業中投入資源,許多創新的科技產品都需要網路支持,相信5G時代能帶給電信業者更多機會與挑戰。

五大電信總經理 聚焦5G頻譜政策

主題座談「電信產業發展趨勢與關鍵議題」主持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表示,近期3GPP宣布已完成制定第一版5G標準,意味著5G即將來臨。NCC甫於102年完成第一次4G的釋照作業,今年10月底完成第三波釋照,每一次電信網路的升級都會帶動業者投入龐大成本。技術的演進如此快速,電信業者將面臨以消費者為主,或是跟隨技術發展的兩難,相信參與本場座談的五位總經理都能提供寶貴意見。

中華電信謝繼茂總經理指出,順暢、安全、可靠的網路是數位經濟之基礎,但目前光纖佈建相當不易,不管是經過私人土地或是兼顧路平專案,都會提升既存建物佈建的困難度。另一方面,目前仍有約七百萬的3G用戶等待移轉,希望政府能夠規劃更便民的移轉程序。謝繼茂也提到,為幫助物聯網生態系的建構,建議政府單位規劃釋放1GHz以下的5G低頻段頻譜、提升室內的涵蓋,並期許政府單位能夠建立與時俱進且平衡規管的法規環境、放寬電信管制、加強OTT的監管。

台灣大哥大鄭俊卿總經理認為,台灣3G+4G上網傳輸量持續升高,但用量增加並未帶動營收增加,實際上數據的營收正在下降。網路中立性的改變為電信產業帶來發展契機,讓行動業者可以依據網路上的使用流量有不同等級的收入,頻寬也能分成不同的層級,對於OTT及社群媒體做到合理的分潤,並合理化消費者使用流量計算方式,達成消費者、電信業者、OTT業者三贏的Zero-Rating模式。

此外,物聯網全球化帶來挑戰,SIM卡的漫遊使用侵蝕電信業者營收,牽涉法規通訊監察規管問題;mobile connect作為新型態身分認證的憑證,雙證件認證在實務上施行有所窒礙,需要政府的法規鬆綁。

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表示,台灣行動頻寬與頻譜的需求不斷增加,基地台建設費用、頻譜標金與使用費也跟著提高,且每年電信業者花在轉移訊號站的費用至少二至三億,這些成本的投入對於電信業者來說都是相當大的挑戰。另一方面,行動市場產值持續下滑,固網市場則因不充分競爭而相對穩定,建議政府領導公平競爭與產業發展,推動公平使用原則,解決最後一哩問題,建立公平且可長久發展的產業環境。再者,相較於其他科技產業,希望政府能夠針對電信產業減免租稅,合理化頻譜使用費,加速5G發展。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指出,目前來說4G未能替產業帶動產值便開始衰退,5G的市場應用與商業模式尚未明朗,技術也還在發展階段,電信業者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在基礎建設與頻譜資源,因此,建議NCC可以借鏡先進頻率政策,一次釋出充足頻寬供業者各取所需,並建立保障弱勢業者的頻率釋出機制。賴弦五提到,自由市場並不等於公平市場,NCC應調整現行的收費機制,使用費應以填補管理成本為限,並拉長執照時限,容許已釋出之執照能夠展延年限。

亞太電信總經理陳永正表示,高速率的5G服務需要綿密的涵蓋率,且需大量頻段支持高下載速率,在頻譜分配上需兼顧各種服務需求。在基礎建設的部分,目前世界多國如日本、英國皆仰賴網路設施共享(Network Sharing),尤其以歐洲最為普及,如此一來能夠提高電信業者投資效益、加速5G建設時程,提供更優質服務,陳永正更希望台灣能夠效法新加坡,由政府主導催化產業升級。

有限電視產業轉型關鍵時刻 專家:內容為本、政策須塑造公平競爭環境

本場次由國立國立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虞孝成教授主持,邀請到四位產官學界專業人士與談有線電視、新媒體產業發展趨勢與關鍵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何吉森委員指出,行政院推出「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簡稱DIGI+方案),並成立「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NCC擔任「基礎建設組」召集機關,20172025年投入1700億,期望能達到數位2.0願景。後匯流時代將以網際網路及全面數位化做為推動驅力,導入網際網路治理機制,公權力不直接介入,強調跨境、跨產業、跨部會協調合作。

何吉森提到,未來的消費市場是「創造性的破壞」,須建立彈性的法令架構配合,先畫出願景、以願景帶出政策共識、形成白皮書再去規劃未來法規。在產業方面,何吉森援引新加坡經驗,認為有線電視不應為保護特定平台而犧牲其他平台、需同時經營OTT,像Toggle即提供三種不同的消費模式選擇。在監理層面則須顧及比例、合理性、平等待遇原則;像是網路影音牽涉個資運用與法律解釋,必須聯合法務機構解決。

未來有線電視數位化是相當重要的關鍵趨勢,有線電視數位轉型後,成為智慧家庭平台,能夠更加展現頻道的價值,系統業者跨入全數位營運模式,應具前瞻思維,以消費者為核心推動創新加值應用服務甚至跨業合作。最後強調鬆綁太快可能和行動太慢一樣,都會帶來損害,除了彈性的法令架構外,監理機關也必須採取較為積極預防的作法,檢視現行法規,並在必要時修法。 

三立電視公司資深副總、政治大學廣電系兼任助理教授張正芬認為,有線電視發展的下一步在於如何充分發揮媒體經營的價值。不論是有線電視或是新媒體都需要內容,戲劇內容才是根本,但台灣製作戲劇非常的困難,須著重創作人才的培育與養成,接著是要針對目標群集媒體產業改變策略,包含創新的獲利模式等。此外,戲劇內容也需跨國合作、朝正面能量與多元題材發展。在面對多元平台的情況,策略上應針對目標群及媒體產業的改變思考、進行「多螢跨頻」的網台聯動。

張正芬指出,未來是一個重視行銷的時代,要理解話題行銷的創新應用,並讓新舊媒體科技能夠充分互動,面對媒體趨勢的變化,需要政府的支持重視共同努力培育創作人才,運用數位整合行銷,開拓多螢跨頻的國內外市場,才能創造媒體產業最高產值及正面影響力。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彭淑芬理事長表示,有線電視從傳統走到新媒體面臨廣告量跑向新媒體的嚴峻環境,其中對第一線內容業者最為挑戰的是尚未找到新的商業模式。目前凱擘、中嘉與TBC都為智慧家庭服務的建置做努力,但數位化成本大幅增加,尤其是機上盒維運跟人力投資,在加值服務市場仍未普及之下,數位紅利尚未顯現。

彭淑芬認為有線電視與MOD同為視訊服務,但法規管制密度懸殊,政府應該對數位有線電視、中華電信MOD(IPTV)OTT等媒體平台之規管採取一致之標準、取消管制落差、杜絕盜版機上盒與視頻網站,並落實有線銅軸光纖混合進入建物的立法規範,給予數位匯流產業公平競爭之環境。

世新大學陳清河副校長指出,台灣有線電視家戶普及率高、有線電視不再只被作為電視,在發展大數據下的物聯網與智慧社會有極大潛力。於政策端需考量技術中立、公眾性便利性與必要性原則,讓商業盡情發展,同時照顧社會面。營運端需考量數位加值服務。在產業生態鏈上則應朝向「融媒體」發展,打破既有電視電影的營利模式,精準對應消費者、進行平台精準交易,結合物聯網共享利益。

本場次主持人虞孝成教授總結表示,台灣未見鬆綁太快帶來損害,反而是因鬆綁太慢扼阻業者創意與生機,間接影響經濟、就業與薪資,既有法規是否有辦法讓創新的媒體營利模式發生是未來的挑戰。若要活絡經濟必須開放競爭、相信消費者有能力自行挑選資源。媒體必須打破電視賣廣告、電影靠票房的營利模式,結合「廣告+收費+影音+動漫+遊戲+網文+電商」APP化規劃模式,但台灣目前法規尚未準備完善,且同意對數位有線電視、中華電信MOD(IPTV)OTT等媒體平台應採取一致之鬆綁標準。

5G時代通傳產業的發展與挑戰

本場主題座談「5G時代通傳產業的發展與挑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郭文忠主持,邀請四位專家針對5G時代產業的需求與挑戰進行與談。郭文忠開場時指出,除了技術以外,市場模式也很重要,作為監管機關的NCC會盡量以樂觀的態度、開放的心胸鼓勵市場成長,希望後續為台灣帶來嶄新的數位經濟局勢。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認為,現階段政府的管制思維仍處於工業時代,是目前發展新科技最大的挑戰,因此需要法制面的改革;他強調,政策主管的監理思維決定了市場結構的現狀及競爭樣態,並直接與創新服務市場相連結。5G是整合的概念,著重於應用面、服務面,大寬頻、大連結、超低延遲,服務內容以消費端、用戶端為導向,軟體技術重於硬體技術,未來所有產業都將與IOT連結。但法治規劃仍不足,電信業者手邊擁有大量數據使用,但是礙於個資隱私規範,無法成為公開商品化。

經濟部技術處5G辦公室主任柯秀民指出,5G4G的差異在於從需求面出發主導相關技術,然而電信經營環境越來越辛苦,使得業者對於經營感到卻步。隨著新技術的出現,頻寬永遠不夠,需要開放新的頻譜,並從管理和技術提升頻譜使用效率,建議NCC未來以開放連續頻譜為主,而非分散導致效率降低,並提升調變技術、改善天線使電波的使用更有效率。在頻譜管理方面,業者可以協商應用,讓頻譜能夠充分利用。

國立交通大學台聯大系統副校長林一平認為,行動技術的發展是擴大頻寬,然而現行計費的問題,導致電信業者的營收不足,頻寬增加對於收入未有助益。其次,大頻寬對於創新應用如ARVR的使用沒有幫助,客戶不一定買單。此外,物聯網相關解決方案眾多、技術不一,5G大頻寬也無法解決問題。5G更面臨行動網路與固網的整合,相關技術仍在發展,如果能夠加以克服,才能完整應用5G

數位智慧服務推動聯盟王定愷會長分別以中國大陸及韓國的技術發展為例,中國大陸每一代無線通訊技術的產業戰略非常清楚,由政府機關介入主導,積極制定策略、進行組織改造。韓國則是2G時間壓縮非常短,3G導入非常早,建設韓國成為科技島,造就三星的成功。台灣則是歷代技術都受到延宕,舊技術佔住了頻段,且政府開放4G競標頻段時,各頻段得標金額非常昂貴,對於業者形成極大的負擔。

數據的創新應用與反競爭

第四場座談主題為「數據的創新應用與反競爭」,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副院長彭心儀強調,個人資料保護是一回事,資料保護主義又是另外一回事,目前數據在地化(Data Localization)立法已經是全球趨勢,如中國就禁止數據出境,且伺服器必須留在境內的嚴格規定;加拿大、澳洲則是針對特定領域的數據,如醫療數據就必須留在境內。這些政策的制定都是以隱私為名,但實際上都是背後一大片的數據價值,此時政府的角色就相當重要,以大數據為核心的監理機制必須開始執行,在無時無刻都在蒐集數據的情況之下,事前同意應該要從資料保護的法律中修正,最重要的核心在於誰擁有資料,以物聯網來說,屆時駭客入侵,該負責的是電信公司,還是提供產品服務的公司?這些都是未來數據監理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周韻采教授指出,現今因為數據服務而引發的爭議,包含網路中立性,社群媒體的演算法等等,FacebookGoogle等大型網路業者透過不間斷的蒐集使用者行為數據,且透過跨領域的併購,繼續掌握更多數據,使其服務能夠更加完善。另外,數據蒐集所引發的法律問題必須要注意,這些數據蒐集行為如演算法,是否造成反競爭現象,政府必須要商議是否有解決的方法,可能是高度管制的限制蒐集數據,或是低度管制的保持數據流通,以確保健全的數據交易市場。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顧問周佑霖則對於台灣目前的數據保護措施非常悲觀,舉例來說現在行動支付成為趨勢,不論是Apple payLINE pay等,都將消費者的數據送往國外,政府必須要加速本土資料的保護,台灣使用者的數據就應該要留在台灣,這不僅僅是商業層面的考量,更是涉及國安層面。而數據的應用更仰賴健全的網路建設,要讓這些數據金礦能夠有效應用,須靠政府與電信業者的合作努力。

新加坡管理大學劉孔中教授從網路中立性角度切入,認為網路中立性的概念主要是對於消費者有利,可以滿足接取更多內容,又不會被收取額外的費用,而網路中立性被擴大到言論自由也有點過慮,實際上網路中立性的最大受益方是擁有全球最多內容的美國,這樣網路中立性的概念在台灣數位通訊傳播法之中是否合用?面臨跨國大型業者的強勢競爭,本國自製內容不足等困境,若一昧盲從美國的網路中立性原則,可能只會加重我國的產業困境,加上我國五大電信業事業在NCC要求下積極建設,並不會有美國寬頻競爭不足的現象。